“之前的信也是我寫的。一開始我只是抱著試試的想法,想不到你們真的認真查了……”同樣的字跡,同樣沒有署名,這不禁讓我想起了之前的那封匿名舉報信。
“荷花塘社區干部陳某某負責的一處社區房產,租金未上交,去向不明。”數月前,街道紀工委收到了一封匿名舉報信,雖然信中反映的問題指向明確,但是事隔多年,且提到的線索很少,我們無法和舉報人聯系了解詳情,調查很難展開。
正當陷入僵局時,街道紀工委書記駱志堅的話激起了大家的干勁:“群眾寫信給我們,那是對我們的信任。盡管事情發生在多年前,但我們還是得把情況問清楚。”在他的帶領下,我們從陳某某入手核查,同時對該社區歷年的房租收入進行了一次清查。
“我都已經退休5年了,印象中房租都是按規定上交的。”“你負責哪幾處房產?年租金有多少,怎么交的呢?”“年紀大了,實在記不清了。”陳某某以時間長了記不清為由,一問三不知。
在社區歷年房租清查中,我們發現多年前社區房租收入都是打包入賬,沒有詳細清單,無法得知其中哪筆房租對應哪個房屋、哪個時間段。一時間,調查進入了死胡同。
匿名舉報,又查不到真憑實據,是否到此為止?如果擴大調查范圍,有可能找到蛛絲馬跡,但也可能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卻一無所獲。再三權衡,我們決定走訪歷任社區書記,嘗試理清社區房產租賃情況。
但有的社區書記已經退休,有的已經調離,我們一路拉網式談話取證并不順利。一個多星期的走訪調查,并沒有獲得有價值的信息。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萬一匿名舉報就是子虛烏有,繼續下去豈不是白費功夫。
這時,一位已退休社區書記的反映,讓我們看到了曙光。據她反映,舉報信中提到的出租房實為社區共建單位資產,2007年無償提供給社區使用后,她讓社區干部陳某某低價出租給社區困難居民唐某作為經營場地。在她調離前,2007年至2009年該處房屋租金均交街道社區服務中心財務入賬。該款項通過交款憑據查實。那么2010年之后的房租去哪了呢?
我們順藤摸瓜,找到唐某了解2010年及后續房租繳納情況。唐某表示,2015年社區將房屋收回前,每年租金以現金形式交給陳某某。是時候找陳某某再談一次了,我們再次找來陳某某。
“如果你還是記不起來,我們可以幫助你一起回憶。這個出租房2010年前的租金收入,都可以在社區服務中心賬上查到入賬憑據。”
陳某某掃了一眼面前的交款收據復印件,面上出現了一絲緊張,握緊了雙手。
“房屋承租人唐某稱2010年至2014年間的房租都交給了你,但我們沒有找到任何入賬憑據。這5年共計9萬元租金去了哪里?”
“沒有,沒有,我沒有拿!”陳某某急忙辯解:“這些錢是經我手了沒錯,但都用于社區事務,我個人沒私拿一分一毫。”陳某某終于承認2010年至2014年的房租并未上交入賬,而是由他建議并經先后兩任社區書記同意,全部用于保安培訓等社區工作。
經與兩任社區書記核實,終于真相大白。5年房租沒有按照規定上交,而是成了社區的小金庫。經過審理程序,陳某某和兩任社區書記被認定違反工作紀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前后兩封匿名信,同樣的筆跡流露出不一樣的心聲。讓我明白,只要有一絲線索,就不能放過,必須給群眾一個交代。(杭州市江干區采荷街道紀工委 李靜 || 責任編輯 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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