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存量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怎么辦?
這3個步驟,請牢記!
中國甘肅網12月25日訊 據蘭州晚報報道 12月22日,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召開新聞發布會稱,在全面總結試行存量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該中心優化改進流程,進一步加大推動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存量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據悉,蘭州公積金中心自今年7月起試行存量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該業務是指在申請辦理已抵押不動產轉移登記時,如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自愿選擇“帶押過戶”業務的,無需賣方提前結清交易房產舊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及注銷抵押登記,買方即可辦理貸款、過戶、再次抵押和以新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舊貸款等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存量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買方本人或其配偶應為蘭州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且擬辦理“帶押過戶”的存量房交易房產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允許上市交易,賣方貸款抵押權登記已辦妥,且未被查封、凍結,未被設立居住權,未被設定其他抵押,不存在被其他行政手段限制等外部風險情況。
蘭州公積金中心貸款管理科科長張文介紹,優化后“帶押過戶”的具體辦理流程為:
1.買賣雙方同時到場向蘭州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存量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審核通過后,賣方攜帶“帶押過戶”相關各項協議前往原貸款機構簽署協議。2.蘭州公積金中心審核無誤且原貸款機構同意調取證明后,由蘭州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原貸款機構工作人員、存量房買賣雙方共同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業務及中心順位抵押權設立登記業務。3.該中心確認轉移登記業務辦妥并取得待交易存量房產的不動產登記證明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發放工作,并自貸款發放之日起開始計息。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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